审计署大学城审计结果 9个大学城规圈地处分8人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30 录入: 浏览次数:

审计署日前发布的2005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杭州、南京、珠海、廊坊四城市高教园区(俗称“大学城”)开发建设中存在违规审批、占用土地和银行贷款比重高等值得认真关注的问题。目前,违规问题已基本得到纠正,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市九“大学城”受审计

2004年,审计署组织对四城市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次调查的四城市现有9个新建高教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即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小和山高教园区、滨江高教园区和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南京仙林大学城、江宁大学城和浦口大学城,珠海大学园区,廊坊东方大学城。

审计调查表明,高教园区建设增加了高等教育资源,对解决“扩招”瓶颈制约、拓展办学空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建设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存在违规批地占地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违规批地。有的地方政府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拆分审批的办法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如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和下沙高教园区建设征用土地中含基本农田5262亩。当地政府调整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上述基本农田的指标转移到其他地区,由省级政府批准征用。

二是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如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2002年以建“大学城”配套设施等名义租用土地,非法圈占北京市和廊坊市5个行政村的农民集体土地10636亩,其中基本农田874亩,其他耕地8622亩。这些租用土地的一部分又被用于违规建设拥有5个标准场地的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

三是贷款比重高,偿贷存在一定风险。四市高教园区建设计划投资中的银行贷款占近三分之一,截至2003年底,实际取得银行贷款152.76亿元,占已筹集到建设资金的59.42%。南京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分别已贷款7亿元和6.28亿元,分别占已筹集到建设资金的93%和94%。

  学杂费收入不足以偿贷

高校建设新校区偿还银行贷款主要靠学杂费收入,但到审计调查时,这一预期未能实现:一是按普通标准收取学杂费的高校其学杂费收入基本都用于维持教学支出。二是按教育部门规定可高于普通标准收取学杂费的高校,因其实际招生人数和收费额低于预测,预期的偿债能力被高估。   

另外,一些贷款承建高教园区的企业原设想主要靠已建成教学资源的经营收益来偿贷,但由于建设规模过大且闲置率较高,经营收益达不到预期效果。

审计还发现,一些高教园区建设不从实际出发,过于追求美化和景观效应,造成土地占用和资金使用的浪费。

  违规圈地大部分已归还

审计调查后,9个高教园区所在的省、市政府就上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出台了有关加强土地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在建立高校债务风险预警体系、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项目、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有关地方的党政机关就违规圈地问题已对8名主要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违规圈占的土地大部分已归还给原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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