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科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中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以及对固定资产投资、货币资金、科研经费、经济活动绩效、信息系统和其他专项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
四、负责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
五、负责实施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
六、起草财务审计制度并规范财务审计内部工作流程,协办工程审计;
七、负责审计处档案管理工作和日常办公室工作;
八、参与项目招标文件审核、采购程序监督、合同会签、项目验收等工作。
工程审计科职责:
一、负责实施基建和修缮工程预算和结算审计;
二、负责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和重要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其他工程类专项审计工作;
三、负责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四、拓展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五、起草工程审计制度并规范工程审计内部工作流程,做好相关档案整理工作;
六、协办财务审计工作;
七、参与项目招标文件审核、采购程序监督、合同会签、项目验收等工作。